【出处】郭旭东将军转告大家1165:关于美国驻华大使馆转基因专题密电戳穿温家宝卖国真相,倪玉兰、董继勤夫妇遭重刑,因去黑监狱救人被劳教,中共阻拦世维会召开、英国代表质问中共人性何在,以属地解决名义严打上访和拒绝纠正错误,官员说要代表共产党代表政府开车撞死访民,政府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住房公积金条例拟作企业增负、利于官员贪腐和保障房合法化的修订,政府克扣教师绩效工资、老师向学生收费养家,官方认定老人免费捎人违反常理罚3万等是否涉及国际战争问题

 

问题1:有战友询问:“尊敬的首长,您好!郭旭东将军,您好!2012年4月11日新闻《成都官员说要代表共产党代表政府开车撞死访民江雪梅》,内容如下:

今天(4月10日)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64岁的访民江雪梅控诉:3月3日,她所在的河滨社区街道办事处联防队主任、综治办主任孟国勇带领三名联防队员,到江雪梅家中,当着众多邻居的面警告江雪梅:“几天不许你下楼、不许你骑自行车、不许你买菜、不许你到区、市、省和北京去上访,如果你去了,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政府,开车撞死你,即使撞不死你,也要把你的低保给取消了”。

当天晚上,江雪梅去位于成都市琉璃场的朋友家去吃饭,被三名着联防队制服的人员贴身跟踪,后被江雪梅甩掉。

23点左右,江雪梅在朋友家吃完饭回到家中,发现自家的水电都被断了,而且,房门的锁芯也被人灌了502胶水无法打开,江雪梅去附近找开锁师傅帮忙,所有的开锁师傅都不敢来为她开锁,万般无奈的江雪梅,只得在外面冒雨流浪,在火车站外的街沿边上露宿一晚,冷、气交加,难以言表。

第二天,江雪梅还是进不了自己的家门,只得到处流浪,向路人哭诉,后在郫县团结镇被一农妇收留。18日,江雪梅书面向成都市人民政府写信投诉,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3月22日,江雪梅终于联系到自己在外地的儿子,儿子才回家用“火枪”将门锁烧毁,重新为江雪梅安上门锁,江雪梅才得以回到自己家中居住。

据江雪梅的邻居说:这一切都是小区保安所为,邻居也认为:保安肯定是受人指使。邻居表示,64岁的江雪梅与保安并无冤仇,没有道理对江雪梅实施这种报复手段。

据了解:江雪梅是因为自家在成都市西康市街27号付13号的房屋,于2002年被非法暴力强拆,之后一直向区、市、省各级政府反映,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从09年7月24日开始去北京上访,之后就经常被打压,被关黑监狱,而她房屋被强拆的问题,至今当局也没有为她解决的意思。

‘官员’竟然警告访民:‘几天不许你下楼、不许你骑自行车、不许你买菜、不许你到区、市、省和北京去上访,如果你去了,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政府,开车撞死你,即使撞不死你,也要把你的低保给取消了!’这完全戳传了‘官员’自上而下所说的‘请人民监督政府’的谎言!因为老百姓只有靠信访维权举报反腐才能监督政府!请尊敬的首长为无助的百姓主持正义!”

问题2: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最高法:政府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内容如下:

不愿房子被拆迁,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办?政府自行决定强制执行合法吗?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最高人民法院4月9日发布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案件受理、审查、执行和新旧规定衔接等程序和实体方面,对人民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出了具体规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着眼于提高操作性、指导性,有利于从制度上理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秩序,防范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违法和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事件。
  《规定》共11条,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多重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提要】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起诉;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起诉;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审查和裁定;执行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可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规定》充分考虑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多重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案件中,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
  首先,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其次,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
  第四,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
  这些机制的设置与执行,对于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明确“裁执分离”的强制执行方式
  【提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不能自行决定强制执行,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据介绍,《规定》明确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
  所谓“裁执分离”,是指作出裁决的机关(机构)与执行裁决的机关(机构)应当分离,即不能由同一机关(机构)既行使裁决权又行使执行权,从而体现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体现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强制执行方面,“裁执分离”主要体现为两种情形:
  一是根据《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不能自行决定强制执行,而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需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督,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合法有效的,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二是就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而言,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由行政审判庭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需要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由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组织实施。
  补偿明显不公平应裁定不准予执行
  【提要】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情形,不准予执行
  就申请机关应当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除《条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规定》还列举了六项具体内容。包括:
  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包括:
  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超越职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就强制执行的方式,《规定》明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就新旧规定的衔接过渡问题,《规定》明确,《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房屋拆迁裁决的,参照《规定》有关强制执行方式的规定精神办理。

对此,网友评论:
—补偿明显不公平应裁定不准予执行?意思就是说可以存在不公平了!公平与否谁来定?裁执分离就有效控制强拆了吗?那些相关部门人的饭碗都在强拆人的手里端着呢,敢禁止吗?若非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我真不敢相信强拆的架势,也不敢相信拆迁探班期间的各类骚扰侵害活动。但是,现在我已经信了。
—一个疑问,法院要不要听政法委的?政法委要不要听市委书记的?那最后还是市(县)委书记说拆就拆喽?
—还是保护强拆,让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笑话一样。
—变向的强拆合法化。。。。
—这是明着赞成强拆罗,所谓稳定风险就是,看这家人会不会反抗,反抗时会不会死人,死人了会不会被曝光,如果不会,照拆!是这意思吧?
—我怎么觉得很好笑,最高院的解释视乎合情合理,但是人治的痕迹太过于明显。一个法制社会怎能如此忽视百姓的权益,有点像泼皮耍无赖“我就拆了,你去打官司去”我们都知道,目前我国现实下,通过发律途径维权,成本极高,何况面对的是政府。大言之下,只要政府能保持稳定(放心拆吧,只要你压得住,不出乱子),就可以胡来,后事有为政府服务的司法机构来处理。我们可不要寄希望于法律给人们的尊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都很平常,一个普通老百姓,还真的斗不起,太认真了,有被精神病之嫌。
—忽悠,继续忽悠吧!什么是明显?什么是严重?还不是当官的说了算?我说不明显就不明显,说不严重就不严重!你想怎的?法院的难道敢不听县委的?
—把不稳定的因素赶尽杀绝,然后去拆,那怕一个忘记杀,那也被镇住了,保证100%排斥!
—出来这个p法顶个p用,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明显被忽悠了!呵呵
—这也许是因强制拆迁死去的那些前辈们用生命换来的又一个应付后面强制拆迁借口。我看只是换了个强制拆迁的方式而已!人民法院?我不希望它成为强制拆迁杀人合理借口的保险机关。
—老百姓哪敢与政府作对啊,法院是政府领导下的权利机构,对老百姓申请行政诉讼意义不大。
—《物权法》都保护不了百姓的私有财产,一纸规定有用吗?
—还是那句话就可以解决强拆一再发生:任何地方因强拆出现恶性事件的,该地方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永不再用!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即使不合法,只要没有风险的就可以强拆,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有用吗?当地的法院法官要在当地生活啊。不处理一批胡作非为的地方官员,强拆乱拆永远不能消失。
—仅仅被追责,可是逝去的生命能追回吗,失去的房屋财产能追回吗?
—两个字:流氓!

郭将军,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强拆,‘官员’出台如此虚伪的规定,不把百姓的利益和生命放在首位,而想到的仅仅是‘维稳’:如果百姓是老实厚道的闰土型的,则补偿再不公平‘官员’也强拆,因为闰土老实厚道绝不会维权,不会危及稳定;如果百姓是阿Q型的,即便反对、认为不公平,‘官员’也会通过自我裁定是否公平、司法栽赃莫须有罪名、打击信访等手段将阿Q制服,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3: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安徽老人免费捎人,官方称违反常理罚3万》,内容如下:

  “免费捎带陌生人,结果被当做非法营运处罚3万元。”合肥67岁的退休职工李荣寿,一提起3年多前的这件事儿,就后悔不已。
  李荣寿是否非法营运?对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对李荣寿的行政处罚,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却认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李荣寿在这互相矛盾意见中,上诉、申诉了近4年。
  老人自称做好事反被罚3万元
  今年67岁的李荣寿是一名退休职工。2008年7月18日下午,在合肥市保健院门外,一位打不到车的女士向刚开摩托送完妻子的李荣寿求助。这位女士称有急事,希望李荣寿能用摩托载自己一程。“我表示自己不是‘摩的’,但该女士一再求我。本来是想做好事,又是顺路,于是就答应了”,李荣寿说。
  李荣寿回忆称,这位女士在到达目的地后下车,说没有零钱,李荣寿表示不用给钱。
  等到该女士走远,李荣寿整理头盔正准备离开时,却被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运管处)的执法人员拦下。
  执法人员询问李荣寿是否认识刚才搭载的那位女士,李荣寿表示不认识。执法人员认定李荣寿是“摩的司机”,要求暂扣他的车辆。
  “我并没有收钱,只是顺路载一程”,李荣寿辩解道。他特意把身上所有能装东西的口袋都全部翻出,证明自己并未收费。“但执法人员认为我带互不相识的人,虽没收钱,却有收费约定,也等于非法营运。我说,我没有收费约定,让我和那位女士当面对质,但没被允许。”
  2008年8月20日,运管处对李荣寿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其中提到:“执法人员通过对李荣寿及其所载乘客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证实乘客和李荣寿互不相识,乘客从长江饭店乘坐该摩托车到阜阳路菜市场,约定付费5元。根据现场采录及调查核实,认为李荣寿使用二轮摩托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非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最后,《处罚书》中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李荣寿作出责令其停止经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运管处:顺路免费带人“违反基本常理”
  李荣寿不服,遂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11月10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瑶行初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
  判决书中称,被告(运管处)向法院提交了现场录像、李荣寿的询问笔录、乘车者证言来证明李荣寿违法营运。此外,运管处称,被答辩人(李荣寿)诉称系顺路带人以及没有约定费用的理由,“不仅违反基本常理,更与答辩人(运管处)提供的证据不符,显然不能成立”。
  判决书中称,原告李荣寿对被告提供的现场录像、李荣寿的询问笔录、乘车者证言均有异议。对现场录像,李荣寿认为,没有全景画面,反映不出现场情况。且“没有原告和乘客现场交易的证据”,也“没有拍到摩托车”。
  对自己的询问笔录,李荣寿表示,“我陈述带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士,没有收费,法律没有规定带人一定要带相识的人”。
  对乘车者的证言,李荣寿认为,“证人证言的身份没有表述,出具的时间没有,证人签名也看不清楚”。且乘客证言与《处罚书》中所描述的情况相矛盾。
  但经审理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本案被告虽无原告实际收取费用的证据,但并不影响被告对原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事实的定性。”支持了被告对老李罚款三万元的《处罚书》。
  “开庭后我才知道,运管处用来证明我非法营运的证据,只有对我和一位女士的录像及笔录。我在那些证据中只是说我无偿顺路带了个人,只有录像中那位女士说我们有约定车费。”李荣寿说。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录像中的女子跟他所搭载的不是一人,“这个女孩二十岁出头偏胖,但是我搭的那个大概30岁上下,偏瘦”。
  李荣寿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证据的分析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院:运管处证据相互矛盾,不能形成证据锁链
  败诉后,李荣寿并没有放弃。“后来我不停地奔走于各个司法机关,希望能还我一个真相。”李荣寿说,“功夫不负有心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也发现了这些证据中的问题。”
  2010年2月26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皖检民行抗字(2010)第26号行政抗诉书》(以下简称《抗诉书》)。
  《抗诉书》中称,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荣寿的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
  《抗诉书》还对运管处所提供证据进行了质疑。
  首先遭到质疑的是现场录像。《抗诉书》中提到,运管处所提供的视听资料,没有李荣寿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客现场交易以及运输情形等连续性的全部场景,其仅显示一家录音录像制品商店内、外的两处场景:
  “一是店内一位市运管处执法人员询问一位手中拿着一沓音像制品的年轻女士即所谓刚才乘坐摩托车的人‘是否认识,什么地方坐车,给了多少钱’。该女士简短而间断的回答是‘不认识、长江饭店那边、5元’……”
  “二是店外李荣寿和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之间的询问、答辩及争吵混乱的场面。此节音像资料显示,李荣寿根据市运管处工作人员的询问,情绪激动地答辩:从市妇幼保健院大门外应要求顺路送了一位不相识的女士到双岗,未讲钱也未收钱,自己在做好事,现在人已经走了,并将其身上所有夏衣口袋翻过来给在场的人查看,以示其确实未收钱;且请求执法人员调查,要求允许进入商店与那位被询问的女士进行对质未果,该女士身份不明。”
  《抗诉书》写道:“由此,该视听资料不能证明该被询问女士就是李荣寿所运送的女士,即不能确认该女士就是李荣寿运输的交易对象,也不能确认李荣寿的运输事实与该被询问女士乘车的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
  此外,省检察院认为,运管处提供的本案现场录像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要求,应当不予采信。
  其次被质疑的是李荣寿的询问笔录。《抗诉书》中显示,“该笔录载明:李荣寿陈述其应一位看来有急事、不相识女士的请求,在桐城路口妇幼保健院大门附近顺路做好事将该女士送到阜阳北路的双岗附近,其不是摩的,自己身上没有钱,没有讲钱也没有收钱,‘这位女同志都走了’ ……显然,该笔录不能证明李荣寿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事实。”
  最后证人证言也被检察院质疑。《抗诉书》中表述:“该证言系乘车人徐某某(名字不清)的书面证言,其内容为:‘本人于2008年7月18日16:20左右乘坐皖A82727号摩托车从合肥市小花园到双岗,支付或约定运费为4元。本人与该车驾驶人互不相识。’由此,该证据与前述现场录像有关乘客女士乘车的地点、付费金额等内容相互矛盾。且该证据是预制的格式文本,其内容没有证人身份的表述,没有落款时间。证人名字不清楚,联系电话打不通。尤其该证人并未依法出庭作证,故该证据的真实性难以认定。”
  《抗诉书》中总结称,“综上,市运管处提供上述三份证据不但不能形成证据锁链、内容相互矛盾,而且该证据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要求,应当不予采信。判决予以采信市运管处提供的上述证据,认定‘市运管处提供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李荣寿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事实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以后做好事要先开证明?
  李荣寿得知《抗诉书》内容后,信心倍增。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收到《抗诉书》后,省高院下达裁定书,令原审法院合肥市中院对此案再审。
  但李荣寿又败诉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4日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在这次作出的《判决书》中,合肥市中院认为,运管处提供现场录像及相关书面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能证明李荣寿非法营运的事实。“李荣寿承认用摩托车载人,但辩称是应人请求做好事送人,并非载客营利没有证据证明”。
  对此,李荣寿表示对记者说,“老李我做好事送人,也不要你宣传表扬,为什么要证据证明?处罚者运管局才有证明我违法的责任才对。看来,以后做好事前要先开个证明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合肥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合肥市四部门有一个对道路运输进行的整治行动。
  对于李荣寿被处罚一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时间这么久,弄这个事情,你现在让我讲当时是怎么处罚的,我也没有办法给你提供确切的信息。”
  当记者希望与当事执法人员取得联系时,该工作人员称,“不太合适”。
  同时,运管处该工作人员表示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会有一套处罚认定程序,如果李荣寿对于处罚决定不满,当时可以举报投诉。
  “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件事”,该工作人员最后说。
李荣寿对记者表示,他将继续申诉。日前,他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郭将军,‘官员’打着‘司法公正’的旗号,枉法断案,看上去似乎弱智,实则‘大智若愚’、明目张胆、极度嚣张地为非作歹,是在坚持将司法作为个人的私人工具,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4: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住建部征集公积金条例,进一步扩大缴纳范围》,内容如下:

图片:住建部:扩大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范围

昨日(4月9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西路的世纪国建宾馆里,聚集了数位房地产专家,他们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这些专家是受住建部之邀的。这也意味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建部已启动前期工作。
1999年4月颁布实施的《条例》,在2002年曾修订过一次,此后十年间,不少主客观条件已发生变化,业界关于再次修订的呼声较高。
据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将继续扩大。

加力支持保障房建设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一直受到关注。《条例》曾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此后,又增加了一项用途——租房。
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由于归缴纳人所有,如果擅作他用,则有侵犯缴纳人财产权之嫌。但另一方面,它又面临贬值的风险。
2010年,住建部在28个城市启动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贷款额度共约493亿元。而在2002年的第一次修订中,也增加了职工提取公积金的几种情况。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将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确定将会进一步放开。
去年,住建部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试点项目贷款管理、财务管理等配套文件。截至2011年底,已向50%的项目发放了贷款,其中重庆、哈尔滨、天津、大连、长春、昆明、无锡等城市已按计划实现全部放款。
除建设保障房外,住房公积金是否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业界的争议一直较大。由于涉及到资金安全,这一问题将得到更广泛讨论。

进一步扩大缴纳范围

为了规范一些企业逃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条例》或将出台更加硬性的规定。
去年10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房质询时曾透露了一组数据:当前全国城镇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率为78%,还有22%的职工未缴。而在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限定在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12%,通常由个人与单位各承担一半,这就使一些单位想办法逃避责任。尽管现有政策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但事实上,公积金的缴纳目前仍不能做到全覆盖。
去年末,住建部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意见,并得到国务院认可。此后,北京市率先提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强调实现住房公积金由 “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即将修订的《条例》,将对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作出更加刚性的规定,以最大限度扩大缴纳范围。

防挪用 提高监管层次

随着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案件的频繁发生,属地化监管的弊端开始显现,未来中央或将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管。
今年初住建部提出,力争在2012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这100个城市主要分布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达地区,联网监控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公积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
此前,全国城镇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直采用属地政府监管的模式,并出现了一些非法挪用等问题。近年来,发生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原主任刘毅腐败案、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腐败案、河北保定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等事件。
此外,一些地方对公积金的提取监管不够严密,出现了随意提取公积金,并用于炒房的现象。
据悉,加强监管可能将被纳入新修订的《条例》。对此,住建部已在着力推进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这项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将被借鉴到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的工作当中。

郭将军,‘官员’为非作歹,打着‘住房公积金条例修订’和‘加大公积金监管力度’的旗号,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进一步便于‘官员’将公积金贪腐、挪用和炒房、炒股等胡乱投资,进一步将祸国殃民的保障房骗局合法化,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5: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倪玉兰、董继勤夫妇遭判刑,声援民众被带走》,内容如下:

今天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董继勤夫妇案,在北京西城法院西区第17号法庭进行了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2年,以“诈骗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1年,两个罪名累加判处实刑2年8个月,董继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倪玉兰、董继勤夫妇宣判的消息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上海访民陈建芳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一行十二人前往法庭参加旁听时,在路上被警察拦住。警察问到哪里去,陈建芳等明确说去旁听倪玉兰、董继勤夫妇的案子,结果十二人全部被抓上警车带走。

郭将军,‘官员’一贯说‘中国的人权已达历史最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却频频对维权人士和帮助弱势群体的人予以最严厉打击和镇压,对此,请问你如何看待?”

问题6: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义乌访民又被关黑监狱了》,内容如下:

义乌上里角塘村村民林昌盛夫妇、朱伟锋、朱正平、朱腾忠、陈永强,2012年3月底到北京为上里角塘村非法买卖土地事情集体上访,上访完后,林昌盛夫妇马上被浙江省驻京办、金华驻京办逮捕,其余三人侥幸逃脱,但是受到恐怖威胁,因为朱伟锋、朱正平的父亲,朱蔚恒、朱蔚祝 和朱腾忠的兄弟朱腾仙、朱腾焕都被关关黑监狱,在黑监狱遭到殴打辱骂,所以朱伟峰、朱正平、朱腾忠、陈永强至今心有余悸。
胡锦涛总书记在17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保护好耕地,温家宝总理强调要保护每一寸耕地。

义乌北苑上里角塘村书记朱重良、村长朱世能将本村70余亩土地非法买卖卖给下里角塘村和莲塘村,并贪污近百万树木赔偿款,同时受贿60万非法买卖土地好处费。但是至今没有处理?
2007年8月22日由北苑街道书记余清带领行政执法300余人破坏耕地300余亩。土地监察大队立案,2007年11月13日委托市农业局对土地毁坏情况进行技术鉴定,在鉴定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但是至今没有处理!
金华电视台针对义乌北苑上里角塘村土地非法买卖 进行跟踪报道,并电话采访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的同志也电话回答:义乌国土资源局认定义乌北苑上里角塘所谓的“土地置换”实际是非法买卖行为,并为此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处罚当事人。该事件曝光后,上里角塘村上访村民将非法买卖土地曝光录像带给了义乌市、金华市、浙江省政府的各个部门领导现场播放,各个领导都说上里角塘土地买卖是非法的,应该处罚!但是事情过去半年多仍未作出任何处理。
义乌北苑街道上里角塘村村民针对该次土地买卖向义乌国土资源局、金华国土资源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义乌农业局、义乌土地监察大队等部门上访100次以上之多,但是省里、地方都以土地“属地解决”为由搪塞、拖延、至今没有有效解决。
2010年8月3日上里角塘村上访村民在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上访,义乌国土资源局张副局长电话与北苑街道朱福根主任沟通此事,朱福根竟然说市领导何美华和北苑街道斯基根书记说土地可以买卖的。

虽然害怕被关黑监狱,但是朱伟峰、朱正平、朱腾忠、陈永强表示 如果一次上访不够透明还是会去北京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上里角塘村土地非法买卖事件得到妥善解决为止。

郭将军,百姓还在天真地相信‘官员’所说的‘强调要保护好耕地’,‘强调要保护每一寸耕地’,如果‘官员’真是这样想的,就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自上而下以‘属地解决’的名义回绝访民,拒绝对非法买卖土地和强征进行治理,要知道,非法买卖土地和强征那都是‘属地’办的坏事,以‘属地解决’的名义回绝访民,就是不想对此进行治理,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7: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赵振甲的妹妹终于从丰台看守所拿到劳教书(视频)》,内容如下:

劳教书显示:赵振甲被劳教是因为他和其他访民去黑监狱救人的行为
4月9日上午,数十名各地访民陪同赵振甲的妹妹前往丰台区拘留所索要赵振甲被劳动教养的决定书,此次没费什么周折就拿到了劳教书,因为已有前几次的经验教训,此次赵振甲妹­妹来之前在当地办好了应办的手续,包括介绍信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因此此次比较顺利。

下午,赵振甲妹妹等前往北京著名律师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书,聘请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赵振甲被判劳教一案的辩护律师。

郭将军,百姓因为去黑监狱救人的行为而被判劳教,这说明‘官员’是完全赞同设立黑监狱的,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官员’所谓‘痛斥和严打黑监狱’的谎言,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8: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0日新闻《维基解密网站:美国驻华大使馆2009-12-9转基因专题密电》,内容如下:

维基解密网站最近公布了引人高度关注令人深思的数份转基因专题电报,本文为美国驻华大使馆 2009年12月9日的电报英文原文与对照的中译文。美国驻华大使馆发给华盛顿国务卿、华盛顿农业部、国家科学委员会、华盛顿财政部、中国邮件收集(中心)、华盛顿商务部、华盛顿中央情报局(CIA)与华盛顿国防情报局(DIA),显见报告的信息具有令人深思重大军事意义,成为国内外学者专题研究“转基因技术与人类安全”以及美中转基因互动关系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其中提到:

¶10. (SBU) However, in early October 2009, local contacts reported to AgAttache that there was a private meeting between Premier Wen Jiabao and developers of high tech products, includi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discuss these issues. He reportedly told the group that while China was a leading investor in biotechnology, it was failing to get new events to market. Wen went on to emphasize that state funded technology should not only be developed, but used as well. This message was seen as the “final word” on the subject and a strong signal to reluctant bureaucrats that they could and should move forward and begin approving biotech events without fear of career suicide if problems arose or there was negative public reaction.
10、然而,2009年10月初,当地的关系人向(美国驻华使馆)农业专员报告,温家宝总理与包括农药产品在内的高技术产品开发者们举行了一次私人会议来讨论这些事项。他向与会者们通报,尽管中国是生物技术中的领先投资者,中国未能够让新的事件进入市场(failing to get new events to market,原文如此)。温总理进一步强调,国家资助的技术应当不仅得到开发,也应当使用。这个信息被看为对此事的“最后的话”以及对犹豫的官僚的强烈信号,表明他们可以也应当推进开始批准生物技术事件,而不要担心由于出现问题或者有负面公众反应而失掉公务员工作。

¶11. (SBU) Chinese researchers in all agricultural fields have been encouraged by Wen Jiabao’s support and the new commercializations. Not only does it mean that existing research can now accelerate, it also means that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will no longer be reluctant to distribute the billions of dollars that have been pledged to agricultural research. China will now likely forge ahead with many of the first generation products that provide benefits to producers and also second generation traits that are more consumer, plant stress and environment focused. During bilateral meetings, China has repeatedly emphasized that their top priority is drought-tolerant traits in corn and other food crops.
11、温家宝的支持以及新的商业化鼓励了中国所有农业领域的研究者。这不仅意味着已有的(转基因)研究现在可以加速,而且意味着农业部不再犹豫分配对(转基因)农业研究已经许诺的数十亿美元(注:相当于数百亿人民币)。中国有益于生产者的第一代(转基因)产品以及更为注重消费者、植物耐力与环境的第二代(转基因)品种中的许多品种,现在看来将突然加速发展。在双边会议中,中国一再强调他们最优先考虑的是玉米与其他粮食作物的抗旱品系。

对此,网友评论:

现在已经不是吃不吃转基因的问题,而是这个政府为什么要让人民吃转基因的问题。当人民都被逼上梁山,他们的末日就到了!!

强推转基因毒害中国百姓后又大搞瓜分大型国企的勾当,难怪美国高度赞扬温家宝呢!

农业部的人似在玩一场大火,不仅烧向人民,最终烧死自己,真不知道未来10年鹿死谁手?中国人该醒醒了,只有全民行动饿死不吃转基因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对破坏自然生态的科技不警惕,不正常!

对温家宝提出强烈抗议!

七律 . 投枪集之702
——反转锄奸战歌 
听命主子共济会,“中美国”梦奸魂牵!
甘当傀儡卖华愿,放纵宵小疯推转!
无异投毒毁赤县,换得苟且特供安!
助纣为虐罪滔天,首超历朝大汉奸!

国家真的对转基因不重视吗,可怕,我们这里的老鼠前几年都变得好小,但也会生仔,可现在基本上连小的老鼠都看不到了,开始我们也不在意不知啥原因,后来听说有转基因玉米,这应该是转基因惹的祸吧,媒体人啊呼吁吧,别没弄清楚就上,那样等于自杀啊,你们可以来河南焦作那里调查!

政府高层必须要有人出来担责。

乖乖,温家宝与美特搞在一起,能是神马好鸟?快扩散,揭露阴谋!

米(美)国大使馆文件披露——-转基因最大的推手是国务院大爷温宰相,难怪农业部敢如此强推转基因毒饲料给百姓呢!人家有国务院撑腰——我怕谁?我是米(美)国特色孙子我怕谁??你屁民再喊10年也白搭!

郭将军,温家宝肆意卖国,美国驻华大使馆2009-12-9转基因专题密电戳穿了‘国内禁止推广转基因’的谎言,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9: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1日新闻《中共阻拦世维会召开,英国代表质问中共人性何在》,内容如下:

世维会英国代表安华托帝星期一表示,中共试图阻拦世维会下个月举行的代表大会召开,只显示出狂妄自大和霸权。安华托帝表示,如果中共当局感到羞耻,就该停止镇压让民众活下去。

即将在下个月中旬到日本参加世维会大会第四届会议的英国世维会代表安华托帝,星期一在了解中国外交部门要求日本当局阻拦世维会的举行接受记者访问表示:这是中共政权狂妄自大和霸权的表现。他指出,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在人们土地被抢、财产被没收、天天被打的遭遇下,还不准人们到外头去哭。安华托帝问,中共当局的人性在哪里?

据路透社星期一发自北京的外电表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星期一的例行记者会表示中国要求日本不要允许流亡的维吾尔团体下个月在东京举行一个大型的会议,并表示这个组织对中国主权不利。

大约有100名维吾尔代表将从世界各地到东京参加会议,旅居英国的安华托帝也准备了议题,前去与会并提案在大会讨论。对于中国方面施压日本,安华托帝说中共当局在讲这些话的时候应该感到羞耻,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他的国家的人会逃到国外在外面召开会议,如果是感到羞耻而要日本政府阻止,那么就该停止镇压让人民可以好好地活下去。

安华托帝表示:中共当局阻拦的做法,一方面是不想让外界知道他们丑陋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在转移民众的视线,包括很多近期增加军费和南亚地区国家的争吵。安华托帝认为这些都显示出集权政府的挣扎,而又不肯像前苏联一样踏出政治改革的一步,就使出各种办法来显示仍是老大。安华托帝认为,他相信周围国家的人不会听他这一套,而且国内的人不论维族汉族都不听他这一套,因为所有被统治的人,只要有机会都会想要跑出去。

郭将军,中国‘官员’肆意为非作歹,任意迫害维族民众,诬陷他(她)们是‘极端分子’、‘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不仅在国内通过掌控媒体颠倒黑白,而且竟然霸道到不准维族人在海外倾诉自己的冤情和控诉中国‘官员’的罪恶,道貌岸然的中国‘官员’人性丧失到什么程度!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10: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4月11日新闻《政府克扣教师绩效工资,老师只好向学生收费养家》,内容如下:

今天(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湖南省麻阳县吕家坪中学一位学生的家长刘雷(男,35)跟媒体信息员反映:吕家坪中学学生上早晚自习,每个学生要交100元钱。

当刘雷前往学校问原因,该校一名刘姓老师对刘雷说,由于政府克扣教师绩效工资,教师收入低,与公务员相比,教师是下下层群体,如果不向学生收钱,老师怎么生活?刘老师说,教师也知道这样收费是不对的,但教师也要养家糊口,不得已而为之。

郭将军,‘官员’打着‘绩效工资改革’的旗号,克扣教师工资,现在竟然发生‘政府克扣教师绩效工资,老师只好向学生收费养家’的事情,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针对这些问题,郭旭东将军转告大家:

我们应努力学习革命正派性修养

在国际社会,一个国家的军队向另外一个国家发动的国家虚伪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思维、隐形、超限战争),足可以轻松地使被侵略的国家亡党亡国。自2000年起,他国军队向中国发动的国家虚伪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主要表现是:

1
、将虚伪殖民地列为杀害中国人的战术武器和战略武器,从而达到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2
、发动国家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可在红星在前网论坛搜索到),从而使中国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并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3
、发动国家禁访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1),国家黑法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2),国家私器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3),国家名义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4),国家人权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5),国家表演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6),国家谎言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7),国家卖国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8),国家人性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9),国家骗术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10),(以上论战内容均可在红星在前网论坛搜索到),等等,结果使中国的买办官僚资产阶级不仅让官员施展浑身解数为非作歹,在为非作歹上只有想不到的而没有做不到的,即便有人揭露出来,民众也难以相信,而且让官员擅长于封建礼教,打着仁义礼智信的旗号,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实际上为非作歹,所谓官员没有不虚伪的,从而使中国不仅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且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国家虚伪殖民地国家,并进一步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4
、在国家难信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此论战内容可在红星在前网搜索到)的基础上,进一步怂恿中国说,为了让中国飞速崛起,中央就要让官员完全放开手脚工作,不要让官员有任何约束,而要做到这点,中央就要清楚,贪污腐败、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在中国整个官场已经常规化,官员在和老百姓斗争的过程中,虽然想占上风,但有时候未必就能占上风,如果让官员施展浑身解数为非作歹,在为非作歹上要只有想不到的而没有做不到的,即便有人揭露出来,民众也难以相信也难占上风,那么就要让官员擅长于封建礼教,要打着仁义礼智信的旗号,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实际上为非作歹,要知道,官员没有不虚伪的,注意一定要让官员和老百姓斗争到底,绝不可以向老百姓妥协,最终老百姓就会心甘情愿地作被统治阶级,死心塌地地服从阶级秩序,如果官员妥协了,就会前功尽弃,只有官员始终占上风,官员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工作,中国才能真正崛起,从而使中国不仅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而且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国家虚伪殖民地国家,且使中国的买办官僚资产阶级以施展浑身解数为非作歹,在为非作歹上只有想不到的而没有做不到的,即便有人揭露出来,民众也难以相信,擅长于封建礼教,打着仁义礼智信的旗号,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实际上为非作歹,所谓官员没有不虚伪的,肆意为非作歹、鱼肉百姓,不管自己是否有错误,都始终占上风为荣为美,同时进一步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作为革命军人,一定要关心民众疾苦,侠肝义胆,做一个正派的人。我们应该学习。


【来源】红星在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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